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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主貨號] U101107297
[ISBN-13碼] 9789575100759
[ISBN] 9575100751
[作者] 李敖著
[出版社] 李敖
[出版日期] 2000-01-01
[內容簡介] (本項為出版商制式文字, 不論下文註明有無附件, 仍以本拍賣商品標題為準, 標題未註明有附件者一律均無)
李敖有他獨特的做人方式。他性好扶弱抑強,主持正義,霹靂手段,菩薩心腸。他在窮困時候,一頓頓餓飯幫助老師;他在富有時候,一把把鈔票支援難友;他在坐牢時候,一篇篇文章搶救奇冤異慘的死魂靈。李敖自詡他是頑童、是戰士、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會羅賓漢、是俠骨柔情的大作家兼大坐牢家;另一方面,他是坦白的思想家、挖黑是歷史家、同時還是黑白分明的文章大家。李敖說:「五十年來和五百年內,中國人寫白話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嘴巴上罵我吹牛的人,心裡都為我供了牌位。」──以目空一切之人,做手不停揮之事,朝夕不保,死生以之,這樣的怪傑,天下還有嗎?
內文選錄--
陸根紀
飄洋過海,乃懷陸根,我雖不往,不往情深。
「光宗耀祖」是中國人嚮往的主題思想,它有點封建,但在追遠尋根的意義上,卻又不無可取,至少有這種思想的人,它不忘本,也很念舊,自己發達了,不忘記使祖宗也跟著發達一下。糟糕的是,很多人在使祖宗發達時卻為了體面,硬替自己換了祖宗,例如竊國大盜蔣介石,高攀自己的周公之後,但其手下何應欽卻技高一籌,高攀自己是周武王之後,而周武王是周公哥哥,是老大、是嫡系,光耀起來,顯然我比你大。其實周武王、周公絕不會跟國民黨這兩個癟三沾親帶故,只是他們死後倒楣,被癟三抓住不放而已。至於我李敖,對祖宗問題卻正常得多,不但正常,並且涉嫌低攀,且有扶弱抑強的味道,因為我把祖宗鎖定在少數民族及被壓迫民族身上。
我首先根據我家藏的「李氏宗譜」,聲言我是苗族之後;接著根據學理,又聲言我跟高山族同源。關於我是苗族之後,已獲大陸學術界的認同,從苗學研究的書刊上,已經一再把我做為樣板。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伍新福、龍伯亞著的「曲族史,曲族遠祖蚩尤」等書已開苗族與蚩尤歷史的先河;而貴州民族出版社出版龍伯亞寫序、田玉隆編注的「蚩尤研究資料選」,更是光揚此道不絕。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在貴州大學執教的田玉隆(苗族)還託台灣的黃筱薌、楊爾琳教授間接轉苗蚩之書來,認同之情,不可掩也。事緣我在大陸出版的「李敖文」扉頁上,早題反詩如下:
落落何人報大仇?明珠豈肯做暗投?
信手翻盡千古案,我以我血薦蚩尤。
大陸本來是一片魯迅「我以我血薦軒轅」天下的,忽然台灣傳來薦軒轅死對頭的妙詩,自然足為少數民族及被迫民族張目。而在海峽這邊,我也沒閒著,我排斥了高山族絕對南來的說法,而採取了高山族是苗族論的新說。在台灣大學教過我考古人類學導論的凌純聲教授,曾綜合日本學者金關丈夫、國分直一、國分直一、鹿野忠雄等教授的見,解以已說,發表「古代閩越人與台灣土著族」論文。
他的結論是:高山族「在古代與原來廣義的苗族為同一民族,居於中國大陸長江以南,...遠在紀元以前,...移居台灣,海上早有往來,自秦皇漢武三次遷沿海越民於內地,徹底實行海禁以後,台灣孤懸海外,乃與大陸隔絕」。凌純聲此說,是本諸日本學者鳥居龍藏教授的發現。鳥居龍藏在一九○三年到中國西南各省調查苗族,發現高山族中的曹族與布農族,與苗族酷似,所以提出此說。凌純聲研究苗族多年,到台灣後,「入山工作,所至之處,見土著之民情風俗,與大陸上民族相若,大有舊地重遊之感。」這一印證,最引起我的注意。根據「李氏宗譜」,我的遠籍是雲南烏撒。
五百年來,我的祖先由苗族一變為山東人,再變為東北人,變得我們苗族老鄉高山族愈分愈遠,相逢如不相識。如今我東渡台灣,重來認同,大家自屬真台灣人無疑。那些假台灣人想搞小圈子嗎?那我就告訴你,台灣是屬於苗族的,而不屬於漢族的,你們這些自閩粵的假貨,不管來了幾代或十幾代,不管是小番薯或大芋頭,都他媽的差得遠哪!我這苗蚩之後,遠祖由雲南遷山東、祖父由山東遷東北、爸爸由東北遷北京,最後遷到台灣,我們這一支,除了大姊、二姊外,最後全都落籍台灣了。
內文選錄--
你會說:「我已經看了『李敖回憶錄』,怎麼又冒出了『李敖快意恩仇錄』?我看一本夠了哇,不要再看第二本啦!」──當然,你可以不看,隨便你,只是告訴你:這一本跟那一本全不重複,這並不因為有兩個李敖,而李敖有兩個「老婆」,你看到的正集,只算看到了他的「大老婆」;但看這本,才能看到他的「小老婆」。沒有人只正視一個人的「大老婆」而不偷窺他的「小老婆」。所以,你不必猶豫、也別打算省錢,還是快買這本罷。西方諺語說:「好奇之心,使貓送命。」(Curiosity killed the cat.)上帝保佑,你幸虧是人,不是貓。你可以又長壽又好奇,只是再多花三百多塊錢而已。一般拍電影、寫小說,凡是又來一集者,大都後不如前,原因在又來一集者,都想在熟璫頭趁機多撈一票,以致弄得畫蛇添足。
但「李敖快意恩仇錄」之作,卻不如此,因為根本上不是畫蛇問題而是畫龍問題。原來前面那本「李敖回憶錄」,非畫蛇也,乃畫龍也。畫龍而未點睛何也?俟此書耳!「李敖回憶錄」三十萬字,實不足以盡多采多姿,三十萬字中,或欲說還休、或語焉未詳、或按下不表、或捨之則藏,未盡之處,勢須點睛,要想點睛,則「李敖快意恩仇錄」勢在必出,商之商周出版公司何飛鵬先生,飛鵬正慶幸出版「李敖回憶錄」,死裏逃生,聞此噩耗,自知無所逃於出版或不出版之間,「伸頭俟一刀,不伸頭也俟一刀」,乃竊商於趨勢大家詹宏志先生。宏志好讀書而求甚解,知李敖最深,猜他認為大不了把「李敖回憶錄」已撈鈔票賠回去,但李敖不可開罪,於是點睛之議逐決,李敖的「小老婆」逐脫穎而出。穎者,毛也,欲見毛必先有脫褲手續,此書脫褲以顯、脫毛而出,可想而知矣!
一九九八年六十三年將棄我而去之日,李敖寫於中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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