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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M7】80/20法則 刑事訴訟法-淚的果實_下冊_伊谷, 李星

    新學期遇見更好的自己,滿250現折25元

    作者: 伊谷,李星
    出版社: 志光保成
    ISBN: 9786263890473
    付款方式: 7-11付款取貨、Web ATM、信用卡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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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價: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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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編號: O_U10268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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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主貨號] U102686728

    [ISBN-13碼] 9786263890473

    [ISBN] 6263890479

    [作者] 伊谷, 李星

    [出版社] 志光保成

    [出版日期] 113-02

    [裝訂/規格] 平裝 / 808頁 / 17 x 23 x 3.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七版

    [目錄]
    第八篇 證據法/001

    第一章 證據法總論/003

    第一節 概說/003

    壹、基本概念/003

    貳、證據排除(禁止)法則/012

    第二節 實務上之證據法體系/016

    壹、六大法則/017

    第三節 第158條之4大平台之判斷基準與確立/032

    壹、條文與實務見解:權衡理論/032

    貳、權衡基準的缺點與學說上之批評/033

    參、林鈺雄教授─以第158條之4做為大平台之三階段審查基準說/034

    肆、小結/035

    第四節 證明力─自由心證/036

    壹、自由心證之定位:證據評價/036

    貳、自由心證之法例:證據評價之立法模式/036

    參、自由心證之限制/037

    第五節 私人不法取證/040

    壹、前言/040

    貳、實體不法與證據排除「掛勾」的見解/041

    參、實體不法與證據排除「脫鉤」處理的見解/042

    第二章 法院調查原則與澄清義務/053

    壹、新法第163條之立法精神與相關決議/055

    貳、法院有無蒐證之義務?-沒有/056

    參、被動調查:依聲請而發動/056

    肆、主動調查/058

    第三章 傳聞法則/081

    第一節 傳聞法則概述/081

    壹、傳聞法則立法精神與現行架構/081

    貳、傳聞法則概論:「傳聞」的確認/083

    第二節 傳聞法則之例外/086

    壹、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087

    貳、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形外得為證據/090

    參、偵查輔助機關調查中之審判外不一致陳述(證人先前不一致陳述)/106

    肆、審判中客觀不能到場,司法警察人員前製作之陳述筆錄/113

    伍、特信性文書/121

    陸、經當事人同意且法院審酌認為適當者/130

    第三節 對質詰問之例外與傳聞法則例外之衝突與解決之道/143

    壹、概說/143

    貳、實務之問題點/143

    參、對質詰問法則之概述/144

    肆、對質詰問的容許例外/148

    第四節 境外取證或跨境刑事案件之證言的證據能力/160

    壹、概說/160

    貳、實務見解/160

    第四章 證據方法與調查程序/175

    第一節 被告/175

    壹、訊問之順序與目的/175

    貳、被告自白作為廣義之證據方法/218

    第二節 證人/252

    壹、證人之概念/252

    貳、拒絕證言權/257

    參、人證之調查程序/282

    第三節 鑑定與勘驗/296

    壹、鑑定與勘驗之區別-實施者有無判斷必要與具特別專業知識/296

    貳、鑑定/296

    參、勘驗/318

    肆、鑑定、勘驗之採樣行為-身體檢查處分/326

    第四節 文書/341

    壹、概念/341

    貳、範圍/341

    參、文書之朗讀/341

    第九篇 自訴/351

    第一章 自訴之意義/353

    第二章 自訴權人/355

    第一節 定義/355

    第二節 得為提起自訴之人之種類/355

    壹、犯罪被害人/355

    貳、第319條第1項但書之人: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361

    第三章 自訴不可分/363

    第一節 追加自訴與不受理判決/363

    壹、追加自訴準用追加起訴/363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3項/364

    壹、典型說明/364

    貳、例外限制:第319條第3項但書,不得提起部分/365

    第三節 同一案件之先後告訴、公訴與自訴/366

    壹、基本觀念:刑事訴訟法第323條公訴優先原則/366

    貳、同一案件先後告訴、公訴與自訴之處理/369

    第四章 自訴審前之調查程序/387

    第一節 立法目的/387

    第二節 需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387

    第五章 自訴之程式/389

    第一節 強制律師代理/389

    壹、條文與立法理由/389

    貳、未委任律師代理之效果/389

    第二節 最高法院94年第6、7次刑庭決議/391

    壹、決議解析/393

    第十篇 起訴對人之效力/403

    壹、被告認定之判斷/405

    貳、類型處理/406

    第十一篇 審理程序/419

    第一章 法院/421

    第一節 緒論/421

    壹、法院之審級/421

    貳、狹義的法院/421

    參、法官保留原則/422

    肆、法官獨立原則/422

    伍、公平審判原則與法官迴避/423

    第二節 準備程序/443

    壹、概說/443

    貳、準備程序之進行/444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快速程序/463

    第一節 簡式審判/463

    壹、要件/464

    貳、程序/467

    第二節 簡易判決處刑/475

    壹、開啟/475

    貳、要件/475

    參、簡易程序之量刑協商(偵查中之求刑協商)/482

    第三節 認罪協商程序/484

    壹、概說/484

    貳、協商制度之立法類型與意義/484

    參、協商程序之開啟要件/485

    肆、協商程序之進行/487

    伍、不得為協商判決之情形/494

    陸、法院之裁判/495

    柒、協商判決之上訴/495

    捌、簡式審判、簡易判決、協商程序綜合比較/506

    第三章 訴訟程序細說/507

    第一節 訴訟關係/508

    壹、訴訟繫屬/508

    貳、訴訟關係/508

    參、訴訟條件/512

    第二節 訴訟行為/513

    壹、方式/513

    第三節 訴訟行為之時間 ─ 期日與期間/519

    壹、期日與期間之概念與區別/519

    貳、在途期間之扣除/521

    參、回復原狀/524

    第四節 裁定與處分之救濟/528

    壹、抗告/529

    貳、準抗告/536

    第四章 裁判/539

    第一節 重要區分/539

    壹、本案裁判與非本案裁判/539

    貳、實體裁判與形式裁判/540

    第二節 裁判之成立與生效/540

    壹、裁判之成立/541

    貳、裁判之諭知與生效/541

    第三節 裁判之效力/550

    壹、拘束力/550

    貳、形式確定力/551

    參、實質確定力/558

    第十二篇 上訴程序/569

    第一章 通則/571

    第一節 緒論/571

    壹、上訴的意義/571

    貳、合法上訴之效力/571

    參、現行的上訴審級結構/572

    第二節 上訴權人(這邊開始就很重要)/573

    壹、公訴案件之檢察官/573

    貳、自訴案件之自訴人/575

    參、被告/576

    肆、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582

    伍、原審之代理人或辯護人/589

    第三節 上訴之程式/594

    壹、上訴書狀/594

    貳、上訴期間/595

    第四節 上訴權之喪失/598

    壹、逾越上訴期間未上訴/598

    貳、捨棄上訴/598

    參、撤回上訴/599

    肆、捨棄與撤回之效果/600

    第五節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602

    壹、立法目的與定義/602

    貳、適用範圍與對象/603

    參、要件/611

    肆、科刑輕重之比較/618

    第六節 上訴不可分/629

    第二章 分則-第二審上訴/641

    第一節 第二審之構造與組織/641

    壹、構造/641

    貳、組織有三種/641

    參、第二審之上訴程序/641

    第三章 分則-第三審上訴/649

    第一節 第三審之性質/649

    第二節 第三審上訴之限制/649

    壹、概說/649

    貳、上訴理由之限制/662

    參、第三審上訴之程式/674

    肆、第三審法院之審理/679

    伍、第三審法院之判決/683

    第十三篇 特別救濟程序/687

    第一章 非常上訴/689

    第一節 非常上訴之意義與目的/689

    壹、非常上訴之意義/689

    貳、非常上訴之目的/690

    第二節 非常上訴之對象/691

    壹、第441條確定判決/691

    貳、確定裁定/693

    第三節 非常上訴之原因/695

    壹、審判違背法令/696

    第四節 非常上訴之審理/699

    壹、立法內容操作/699

    貳、事實之調查/701

    第五節 非常上訴之判決/705

    壹、非常上訴駁回:第446條/705

    貳、撤銷其違背法令部分:第447、448條/705

    第二章 再審/713

    第一節 再審之概念/715

    壹、意義/715

    貳、目的/715

    第二節 再審之客體/715

    壹、確定判決(§420~§422)/715

    第三節 再審之原因/717

    壹、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420)/717

    貳、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提起再審/731

    第四節 再審程序/732

    壹、合法性審查/732

    貳、有無理由審查(合理性審查、實體審查)/739

    參、重新審判:第436~440條/741

    肆、再審撤回:第431~432條/743

    第十四篇 附件/751

     )

    [內容簡介] (出版商制式文字, 不論標題或內容簡介是否有標示, 請都以『沒有附件、沒有贈品』為參考。)

    適用對象

    1.司法考試族群

    2.國家考試各類科

    3.大專在校生

    使用功效

    1.本書於國考考點作重點說明,使考生快速吸收學習、正確答題。

    2.輔以歷屆考題,按章節依序排列,得立刻演練並對照,熟悉真實考試之題型,掌握命題焦點,提升解題技巧。

    改版差異

    依照113年修法修訂內容

    本書特色

    1.架構化學習、建立刑訴體系

    2.圖形化解說、快速明白完整觀念

    3.國考考點作重點說明,快速吸收學習、正確答題。

    4.輔以歷屆考題,按章節依序排列,得立刻演練並對照,熟悉真實考試之題型,掌握命題焦點,提升解題技巧。

    ※釋字第670號解釋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節錄)

    「…所謂行為具反社會性的說法,事實上正清楚顯示了法官乃是『不無遺憾地』下了無罪判決,被告在法律上是無罪的,但在法官心裡其已是不折不扣的罪犯。這麼說並非在指責那些曾帶著遺憾判決被告無罪的法官,而是想指出:無罪推定不正是這樣一個常常令法官必須帶著遺憾、帶著對犯罪被害人難以交代的重擔、帶著真相永難釐清的無力感,而作出無罪判決的原則?有時無罪推定導致個案中的遺憾如此之深,常使我們忘記這個案子之所以要錯放,乃是為了不願在其他案子中錯殺。……」

     

    作者簡介

    伊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學組、執業律師。

    約莫2010年夏天進入志光、保成、學儒文教機構講授刑事訴訟法,目前教授類科以律師司法官班為主。

    生性低調,本來以為可以躲在幾個名師前輩後面,沒什麼人認識的教過一年又一年就好,不過看起來好像已事與願違。因為律師事務所裡的刑事案件,老闆絕大部分都交辦給伊谷,所以實務經驗勉強還稱得上豐富,但厭世指數也飆得頗高,這就是人生。

    李星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學組、執業律師。

    約莫2016年夏天加入志光、保成、學儒文教機構講授刑法。目前教授類科包含律師司法官班與司法特考班。

    生性淡泊,道德楷模,工作狂魔。與伊谷老師邂逅於2012年國考前某個深夜於《英雄聯盟》召喚峽谷的一場激烈戰鬥,自此開展真實生活中的不解之緣。目前職業為社畜、業餘台股觀察家與伊谷老師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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