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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FM】「1」的力量:走出離婚低谷,30個過來人經驗,陪伴你自信重生_劉威麟(Mr. 6)


    作者: 劉威麟(Mr.6)
    出版社: 寶瓶文化
    ISBN: 978986406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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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價: 199
    售價: 69
    商品數量:1
    商品編號: O_U10213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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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主貨號] U102138938

    [代售商品編號] 103378200179

    [ISBN-13碼] 9789864062317

    [ISBN] 986406231X

    [作者] 劉威麟(Mr. 6)

    [出版社] 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 2021/03/31

    [內容簡介] (出版商制式文字, 不論標題或內容簡介是否有標示, 請都以『沒有附件、沒有贈品』為參考。)

    「離婚?」你不敢想,徬徨、恐懼、痛苦、懷疑、孤單無力……

    當我們為自己,重新掌握決策權,

    才是人生真正的喜宴。

    【這本書是關於放手,然後,重新創造。】

    ‧Mr. 6劉威麟:「寫下這一切,不是鼓勵人們拋棄婚姻、恢復單身,

    而是寫給陷在痛苦的婚姻中出不來,或者走出來以後,因後續糾結而痛苦的你。」

    「我太失敗!」「別人會怎麼說我?」「見不到小孩怎麼辦?」「真的要離婚嗎?」「我什麼都不曉得了……」

    無盡的自我質疑、無休止的受苦,重重將你擊潰。

    但你要相信,婚姻挫折絕非人生末日,你有潛能、智慧和韌性,重建嶄新之路。

    相信,就是力量。

    看重自己,你就能隨心高飛。

    結婚第一年便遞出離婚協議書,掙扎近十四年後簽字,劉威麟成為單親爸爸。

    離婚談判了五年,「可能失去兒女」讓他陷入恐慌。但再恐慌,也只能自己硬吞,因為即使在離婚率高漲的今日,「婚變」仍像是人生的慘敗,他無法對人說。

    這樣走下去到底對不對?不確定。還能再幸福嗎?不知道。大霧無路,只剩下茫然四顧。

    ‧她是能力超群的高階主管,誰能想到她明明已離婚,家暴的前夫仍陰魂不散……

    ‧他是眾人稱羨的「駙馬爺」,其實頻遭妻子的言語冷暴力;離婚之後,前妻更霸占女兒,不讓他見面。

    ‧她一心寄望外遇的丈夫回頭,結果丈夫竟與小三共謀,帶走了兩個小孩!

    故事並非都有美滿結局,然而,劉威麟組織小型互助團體,從「學長姊」的經驗中發現,曾以為的大浩劫,原來是大幸運──這些真實「婚姻故事」的主角們,幾經波折,終從這段打掉重練的歷程中,找回自我。

    這本書,無法教你如何做出決定,但是希望給你力量,撐持起面臨婚姻難關、虛弱不堪的你,挺住。過來人的話,請你要相信:

    「婚姻破裂不是人生末日,而是重新創造圓滿的契機。」

    ◎【婚姻巨變後,自信重生的十個智慧思考】

    1.明明那糟糕的一面已經擺在眼前了,還要再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繼續糟糕下去嗎?

    2.避風港不只是一個住處,不只是收入來源。最重要的是,能夠在你的身邊,聽你說話。

    3.「肩膀」,是互相的。

    4.婚姻不需要拔河,自己就是自己。

    5.即便簽下了離婚協議,所有案子都結了,你心裡真的已經離婚了嗎?

    6.即使回到自己一個人,只要自己有了足夠堅定的力量,就能給孩子好的環境長大。

    7.既然忘不掉受過的那些苦,就選擇接納,並且善加運用,轉換成讓自己重新站起來的力量。

    8.你對自己的那一份愛,是不是還在?

    9.如果我們把目標設定成「一定要找個伴」,那一輩子都在尋尋覓覓。可是如果不把這個當目標,就會轉往另外一個更好、自己更想要的,努力去達成──無論是事業、交友、休閒或學習。

    10.直到有一天,我們有能力選擇──要繼續待在婚姻裡,或者瀟灑地離開,那我們才是真正的自由。

    本書特色:

    ◎由單親爸爸所寫,第一本集合「離婚過來人」經驗的實用相伴之書。

    ◎林靜如(律師娘):劉威麟在《「1」的力量》這本書裡,寫了很多案例,就是想要告訴大家:幸福不是只有一種模樣,它可以千變萬化,但只有你真心想要得到它,你才有機會掌握它。要一個人過得很好,就是要懂得放下執著、放下不屬於你的東西、放下不適合你的生活,然後永遠選擇可以讓自己過得比較好的那條路。(摘自本書推薦序)

    ◎Mr. 6劉威麟(單親爸爸):我想強調,「一的力量」並不等於離婚的力量。一的力量,是敢於在兩人的世界中,找到一個獨立的自己,不會被一場婚姻而變成籠裡的小鳥。一的力量,象徵著自己心裡,無論是在婚姻中或已不在,皆能來去自如,獨自做一個對自己最好的決定的瀟灑。我們要做的只是喚醒自己與相信自己,因為這種「獨立」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力量。當我們為自己重新掌握「離」或「不離」的決策權,才是人生中真正的喜宴。

    名人推薦:

    ◎林靜如(律師娘‧娘子軍創業平台女頭目)專文推薦

    胡川安(中央大學中文系教授‧單親爸爸)同心推薦
    劉威麟(Mr. 6)

    網路趨勢觀察家,國內第一代的「網紅」,美國史丹佛大學雙碩士,旅居矽谷、加拿大十三年。著作包括《18個酷博士@史丹佛》、《搶先佈局十年後》、《英雄爸爸》等十五本書。曾任《國語日報》、《數位時代》、《管理雜誌》、《非凡新聞周刊》專欄作家,準確觀察各項新趨勢,早早提出。近年的重心從科技轉向社會議題。由於自己的婚姻觸礁,進而籌辦了二十餘場相關主題的座談會,包括高衝突家庭孩童正向教養的親職講座,認識了一群同樣離婚、或正處於關係困境中的同伴。聽過許多相同的故事、談論過許多相同的問題,因而決定結合自己與眾人的經驗,整理出一本遇上婚姻出狀況時,兼具心靈撫慰與實務幫助的重生之書。‧曾恨透前妻,但如今他說:「恨對方,只會從痛到更痛;謝謝對方,才能從痛到無痛。」

    ‧曾恐懼婚變,但如今他說:「結束那段婚姻後,我重新認清了:我的價值不是取決於別人怎麼說,而是由我自己決定。」
    【推薦序】

    幸福,不是只有一種模樣──一個人也可以過很好,

    才有辦法兩個人過更好。文◎林靜如(律師娘‧娘子軍創業平台女頭目)

    這幾年,因為另一半的法律事業,經營了粉專「律師娘講悄悄話」,而在無意間造就了想到「離婚」,就想到「律師娘」。

    每當我想要上網瀏覽一下自己過去寫的文章,搜尋我在網路上的稱號「律師娘」,建議搜尋字詞就會自動跳出「律師娘 離婚」。自己談離婚談到這麼有名,害我不知道該覺得開心,還是難過。●從二○一四年底到現在,寫作及經營社群六年多了,看了不下數千件的離婚案例,最終可以歸納出婚姻讓人不幸福的原因,其實只有一個,就是「放不下」。

    不管是身在不幸婚姻中、或是已經離開婚姻的人,為了關係而糾結、痛苦、徬徨、失措、瘋狂、憤怒……失去了品嘗生活的能力,只能感受到對方帶給自己的傷害,卻忘了,人一生追求的就是幸福、快樂,而這件事,其實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參加婚禮的時候,都會聽到大家對新人說:「一定要幸福喔!」

    早年,我聽到這樣的祝福,都會覺得這是希望新人遇到一個「對的人」,而這個「對的人」會帶給她(他)幸福。

    走到中年的我,看過那麼多幸福跟不幸福的婚姻,才體會到「一定要幸福喔!」更適合解釋成:「不管以後的日子多難熬,你都要記得讓自己幸福。」雖然,說的人大概通常都沒想得那麼深層,就只是在一種歡樂氣氛下,脫口而出的善意。

    然而,其實很多婚姻中會出現的考驗、折磨、隱憂,通常在準備婚禮的過程中,就已經暗藏、潛伏。只是,想要追求更美好生活的我們,不願意去面對。

    婚姻哪有這麼簡單,相愛一輩子也沒有這麼容易。●有本討論婚姻關係的書《愛自己,和誰結婚都一樣》,書裡提到:「所有這些人(指離婚的夫妻)在結婚之初,都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能給予幸福的正是自己的另一半。後來他們離婚,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沒有得到當初所希望的幸褔。跟這個人的婚姻看起來就像一個設計好的騙局。」就是在描述我們對美好婚姻的期待落空時,可能會產生的心理狀態。

    但是,我後來發現,最後可以在婚姻這場難度極高的試驗場中存活或是安全下椿的,都是那種可以先把自己照顧好,不管是在經濟、身體或心理各方面,一個人也可以過很好,才有辦法兩個人過更好。

    而要一個人過很好的人,就是要懂得放下執著、放下不屬於你的東西、放下不適合你的生活,然後永遠選擇可以讓自己過得比較好的那條路。●劉威麟在《「1」的力量──走出離婚低谷,30個過來人經驗,陪伴你自信重生》這本書裡,寫了很多真實案例,比如:

    因為懷孕而結婚的小晴,婚後受盡媽寶丈夫和婆婆聯手欺凌。一開始,她害怕又無力反抗,最後終於決定離開這段只有折磨的婚姻。「即便回到自己一個人,只要自己有了足夠堅定的力量,就能給孩子好的環境長大。」

    阿宏和妻子離婚後,女兒被前妻強硬帶走,官司牽扯許久,阿宏因長久都見不到孩子而沮喪不已。但一個轉念,使他重新振作。「身為父親的他要先把自己過好,為孩子做出示範:愈是遭遇低潮,愈要讓自己的每一天更精采地活著。」

    透過這些實例,就是想要告訴大家,不是你一個人特別倒楣,遇到一個不好的伴侶;而是,我們都是在「婚姻」這門課裡,學習如何好好讓自己跟關係共處,不論是選擇分開或是在一起。

    最重要的是,你必須願意破除一切迷思,告訴自己:幸福不是只有一種模樣,它可以千變萬化,但只有你真心想要得到它,你才有機會掌握它。
    【自序】

    這本書,教你「重新創造」──寫下這一切,不是鼓勵人們拋棄婚姻、恢復單身,

    而是想要寫給陷在痛苦的婚姻中出不來,

    或者走出來以後,因後續糾結而痛苦的你。

    沒有到最苦,怎能聞到最香?

    當婚姻走到幽暗深處,

    無論離婚再怎麼痛、單親再怎麼苦,

    明天還是有太陽。

    因為回歸到一個人的生命本質,就是有力量。

    又是一個不太幸福的真實婚姻故事,女主角一邊掉淚,一邊敘述著她永遠忘不了的那一天……那一天,捷運象山站,她依約帶著三個孩子讓前夫探視。沒想到,前夫帶了兩車的親友過來,其中一車隱匿在後,沒讓她發現。

    前夫的親友先抱起其中一個孩子,她尾隨喝止;這時候,另一車的親友竟偷偷地抄至後方,抱起了另外兩個孩子。

    孩子們以為大人在跟他們玩,沒有哭鬧,也沒有抵抗。緊接著,所有大人和三個被抱著的孩子,統統都上了兩輛早已發動的車子,短短不到十秒鐘便揚長而去!

    只剩下驚愕的她,一個人孤伶伶地站在原處。剛剛還在身邊的孩子們,現在一個也不見蹤影。「難道只因為『作案者』是我的前夫和前夫的家人,就不能算是綁票嗎?」急著找回孩子的她,透過法律程序做了好多事,但她的質疑,只換來相關人員這麼回答:

    「媽咪,你十年後再回頭看看這件事,應該會有不同的想法。」

    「有一天等孩子們長大,他們一定會回來找你的。」

    什麼?還要等十年?還得等孩子長大?哭光了淚水,這個單親媽媽做了一個不太一樣的決定──她報考了國內最高學府當屆的法律學分班。

    每天下班後去上課,每天近午夜才回到家。靠著毅力,她一句一句地研究法條,一個晚上又一個晚上,深思不合理的法律死角。

    她計畫好了,畢業後,她要努力地考上司法官。

    現在的她,比以前更有自信、更明亮,而且更有力量。 關於婚姻的「斷、捨、離」

    這個真實故事對你來說可能戲劇化了一點,也希望你的婚姻情節不至於落到這麼慘。

    但,或許正是因為不至於這麼慘、不夠慘,所以,人往往也無法下決定。儘管嘴上嚷著要離婚、該離婚、必須離婚……卻仍然原地踏步。

    當一個人遇到婚姻出狀況,面臨分開與否的兩難時,難免遲疑不決,腦子裡面裝滿了解決不了的問題,比如:‧會有另一個人再愛我嗎?

    ‧要怎麼樣才能成功離婚,全身而退?

    ‧離婚,是對的嗎?

    ‧我無法離開我的孩子,怎麼辦?

    ‧從此我可能得一個人生活。等老了,是否就沒人陪我去醫院?

    ‧離婚的痛苦過程,怎麼撐過去?

    ‧我婚後就沒上班了……離婚後,怎麼賺錢生活?

    ‧孩子長大後,會愛我嗎?

    ‧我有罪惡感……離婚是不是很不對的事?

    ‧以前兩人這麼甜言蜜語,如今卻可能在法庭上憤恨相對,會不會很尷尬?

    ‧浪費了這麼多年的青春,怎麼辦?

    ‧長輩會好傷心,還有親友會以異樣眼光看我,怎麼辦?

    ‧離婚以後,別人會怎麼看我?

    ‧離了婚,我是不是就從此一個人老去?

    ‧離婚的人,在職場上容易受歧視嗎?

    ‧孩子的心裡會不會有陰影?

    ‧……市面上有這麼多講親密關係的書,作者的背景有專業心理師、醫師、律師、法官等。而我這個搞網路的,懂的是矽谷的最新趨勢,在這個兩性領域,我有什麼可以幫得上忙的?

    以我自己的經驗,與透過講座、演講、訪談等接觸的許多離婚男女實例,在這本書裡,我試著提出不一樣的方案,來解決專業人士所解決不了的婚姻問題。

    我的婚姻是由兩個不同世界的好人不幸的結合。結婚第一年,我便遞出了離婚協議書,卻拖了近十四年才展開離婚程序;即便中途早早就先請了律師,也又拖了五年多才簽字,成為獨力扶養兩個孩子的單親爸爸。

    在這段漫長的過程中,我深深感覺到身陷其中的孱弱,並且不希望有人再和我一樣,花五年、耗了快十四年,才學到我現在已經學到的──不是關於怎麼打贏官司、爭到小孩、減少扶養費或保護財產。

    它是關於「斷、捨、離」。從過來人的「婚姻故事」中,學習並感受

    書中所舉的這些離婚故事的主角,有男有女,全都真實存在著,為了保護當事人,也都經過大幅改寫。寫出這些故事,都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他們甚至很樂於把自己的經驗分享出來,希望過來人走過的路,對於陷入類似困境的讀者們能有幫助。

    這三年來,他們先後參加了我舉辦的二十幾場活動,由此開始,我對他們的故事進行了深入探討,注意到他們的共通點都是:離了婚,過得比以前更好,而且還在繼續奮勇打仗,愈來愈發光。

    然而,他們也曾經歷過:陷在一段爛攤子婚姻、有名無實的親密關係中,以為身邊還有一個人,以為床上還有一份愛,以為自己還能為這個家再盡點什麼責任、做些什麼……卻是一再凌遲著自己的人生。回到文章的一開始──如果當年我剛好就在捷運象山站、站在這位單親媽媽的身邊,看到她跪在地上,哭得聲嘶力竭……希望有機會輕輕地對她說一聲:「恭喜。」

    藉由這本書,想讓各位了解的是,碰上了離婚或是被離婚,不是太倒楣,而是我們太幸運。

    根據內政部二○一九年的資料,全台灣的「已經離婚者」只占了全人口的百分之七‧八左右,「還在婚姻中」的人口數則是離婚者的六倍以上。的確,離婚不會是一條多好走的路,甚至有的人走得坎坷。

    之所以寫下這本書,也不是在鼓吹拋棄婚姻、恢復單身。更精確的解釋是:本書是寫給那些在痛苦的婚姻中,走不出來;或者走出來以後,仍因為財務、感情、孩子探視、打不完的官司等後續的糾葛,而痛苦不堪的人。不是關於怎麼得到。是關於怎麼「放下」。

    不是教你翻盤。是教你重新創造,讓人生因過往走過的那一段歲月而更明亮。●此書的誕生,要歸功於寶瓶文化的朱亞君社長。

    在我自美國史丹佛大學電機研究所畢業的隔年,即大膽接受我越洋投稿,二○○二年時,出版了台灣第一本集結十八位優秀台籍博士生的留學指導書。

    當時,我還沒有認識前妻。沒想到人生幾經轉折,竟然從留學書、商管趨勢書,寫到這本《「1」的力量》。

    透過「Vision」系列,亞君發掘了多位素人作者,為這個社會帶進了眾多新視野。二十年來,亞君社長始終在第一線,親自導引新的作者,寫出新的「力量」,以帶給讀者更特別的文字體驗。

    我只想說,能夠成為寶瓶的作者兼長期讀者,我實在很幸運。

    【後記】

    離婚對我來說,痛苦,卻正確

    這是一個意外。沒想到有一天,我會成為這樣一本書的作者。

    二十八歲與前妻結婚。到了四十二歲,孩子放暑假前的一個星期,我與她搭同一輛計程車到戶政事務所,在雙方律師與各一位證人的見證下,當場簽下了先前談好的離婚協議書,各自離開現場,和平離婚。在這之前,我們結婚了十三年又八個月再七天,再加上一個早上──就是簽下離婚協議書的那個早上。

    結婚前,前妻曾去算命,命理師說她和她「老公」(我與前妻同年同月生)在四十二歲那一年,會遇見「人生大劫」。當時,我和她還沒開始交往。

    我們都以為,這一場大劫可能是生死之別:其中一個人生了病,或發生了意外。會是誰呢?是她?還是我?記得那時候,我們緊握對方的手,提醒對方以後要小心過馬路、記得每年做健康檢查、好好地互相照顧,手攜手,一起度過那「四十二歲之劫」,並且相約一起活到九十九歲,還有滿屋子的兒女、孫兒女、曾孫兒女……

    現在我才知道那位命理師的意思是,那一場四十二歲的大劫,並非發生在我們其中一人身上,而是「同時降臨」在我們兩人的身上。而且,這一場大劫不是意外,也不是疾病。

    造成大劫的「凶手」,正是當時那一對深愛對方、緊握對方的手,互相提醒要平安度過四十二歲的──我們自己。離婚是一生中,最辛苦的劫難之一

    剛開始在社會上工作時,曾遇見一位大哥毫不避嫌地告訴我,他和他現任太太都是第二次結婚,雙方各自帶兩個前段婚姻生下的孩子,一家六口住在一起。當時還沒結婚的我,聽了之後,大為驚駭。

    「我的人生絕對不會變成那樣!」我在心裡吶喊。

    從小看我爸媽幸福美滿,我「立志」結婚,也深信自己會是好男人、好丈夫、好爸爸、好女婿。所以,當時我聽了那位大哥的故事,內心理所當然地升起一股絕對的信心,我絕對不可能走到像那位大哥的那般田地。

    「我絕對不可能離婚!」

    那時候,事業剛起步的我,也很開心自己在事業、愛情兩得意,即將和所愛的女孩步入禮堂。當時,我寫了一本書向她求婚,詠嘆人世間緣分的美好。然後開心地準備了一場十月婚禮,安排親友桌數、準備婚禮活動、印了喜帖、拍了婚紗、訂了喜餅,我們的家人與好友也從世界各地飛到台北。人生沒有比婚禮當天更美麗的了。

    沒想到,短短一年後,在某一個爭吵過後的夜晚,我就上網搜尋了「如何離婚」;一小時後,我已列印了「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交到了當時的新婚太太手上。至於那晚我們究竟吵了什麼、用什麼方式吵、吵到何種程度,現在已經全忘了。只記得,那肯定是讓我非常驚駭的事。我只記得當時判斷,這段婚姻再走下去,恐怕只會愈來愈糟,所以趁情況還沒太嚴重時,趕快離婚。

    不過,隔天早上,一度領悟所有一切的我,又把這些領悟全都忘光光了。離婚的事,也在淚水過後,擱著了。

    想想,如果當時真的離了婚,人生就會完全不一樣。

    至於為何不敢離婚?因為,離婚實在「太可怕」。

    因為「太可怕」,所以我們一拖就是十三年。

    想想,有多少夫妻是這樣子「拖掉一生」的?有些夫妻拖了大半輩子,等到一方因為長期在婚內抑鬱而罹癌病逝,另一方則竊喜解脫。

    我家住在河邊、離山不遠的科技園區。我經常望著窗外:有時,鳥兒站上窗台,叫了幾聲,另一隻鳥兒就會飛過來,站在牠旁邊。看起來,牠們似乎很開心找到了對方,然後,兩隻鳥一起拍翅飛走。看著看著,我悵然不已──

    生為鳥,似乎比生為人還快樂!在婚姻最痛苦的時刻,我想,至少鳥兒可以飛得高高的,不被關在一個叫「家」的地方,也不會從高樓摔落而死。而我,哪天想不開,說不定就掉下去了。我終於知道什麼是比噩夢更恐怖的事,那就是──「逃不出去的噩夢」。對當時的我來說,那個噩夢有個名字,叫做「婚姻」。

    每天搭車子返家的路上,總會經過一座高架橋,橋邊有一些窗子,雖然窗簾緊緊拉上,仍滲透出暖黃的燈光。一棟大樓就有好幾十扇這樣的窗。我會仰頭看著這些窗,悲愴地想:「為什麼他們都有『家』,我沒有?」

    奇怪,我明明就有家啊。這輛車不就正以時速八十公里,載著我接近一個叫做「家」的地方嗎?但為什麼我卻微微地害怕著它。到底在害怕什麼,說不上來。或許,是一對已經形同陌路的夫妻之間,比冰點還低的冷漠。或許,是預知了離婚過程將是全世界最恐怖的雲霄飛車,將在一秒內把我拉進谷底。最後我發現,讓我最害怕的其實是當我抵達家門,掏出鑰匙之後,不知道今晚那一扇門後,有什麼在等著我。

    現在回想起來,那些等著我的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過就是一個必定走上離婚一途、正在「聽牌」的準備破碎的家庭。兩個孩子在裡頭嬉戲,女主人在做菜,我一回家就極力扮演好爸爸、好老公。然後,下一分鐘,一件小小的事,又再次引爆我們彼此之間的恩恩怨怨,空氣瞬間燃燒到頂點、或寒酷到冰點。「來啊,來離婚啊!」這種惡辣辣的叫囂不斷出現在我們的對話中。兩個曾經誓言地久天長的人生伴侶,在那一刻,卻都視對方為彼此人生中最邪惡、最狡猾、最過分的敵人,兼最狠的仇人,再兼從來沒在任何電影中看過的、史上最惡劣的「壞人」!

    當時的我既無奈又無力,於是,我又動筆了。就在前妻帶孩子離家出走的某個中秋連假,短短三天內,我幾乎不吃不睡地埋頭寫完一部八萬字的長篇小說;隔一年,再寫了一本長達二十萬字、共五十篇的小說集。我不管這些小說和結婚前的那本求婚之書,擺在一起是多麼荒謬、可笑。我甚至不管這些作品會不會毀了我那所謂成功、正面的商業作家「形象」。當時,我實在被一場失敗的婚姻給折磨得哪裡也去不了,只能將憤怒發洩在文字裡。

    現在回想,那時候的我,也真的是瘋了。畢竟,一隻鳥兒被關在一個叫做婚姻的籠裡,每天對牠施以各種不愉快,讓牠看到外面的天空,卻將牠關著出不去,牠肯定會瘋的。雖然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籠子,大門明明就在那裡,行李箱家裡就有,打包只需要三十分鐘,外頭有很多地方可以暫居。並且說真的,我沒有遭到真正的身體上的酷刑。

    對外,我可以經營大公司、接手大客戶、做大專案。但,面對「婚變」,我竟然比一隻籠中鳥還無力!

    無力的是──這個家,要怎麼不見?這些東西,要怎麼搬?最重要的是,孩子。終於體會為何人家說孩子就像身上的一塊「肉」,因為一想到離婚將造成我再也無法每天見到自己的孩子,單單只是想像,就如同是割肉之痛了!再想到,孩子可能因為父母離婚,而在心中留下深深的傷口、一輩子的疤痕,我真的只想搥頭大哭。不,我不許,我不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的孩子身上。離婚的過程,太多禁忌

    所以,離婚中的人,心中實在有太多太多的恐懼──關於離婚。

    關於離婚後,對孩子造成的陰影,那一片未知的烏雲。

    關於離婚後,自己是否能再次站起來,再次找到人生。

    或,只是「離婚」兩個字,就令我們望而生畏!它代表一個不能多說(也沒人想多聽)的禁忌。奇怪,在二十一世紀,我們可以大聲談性別平權、同婚,「離婚」一詞卻仍是諱莫如深。

    由於離婚是如此讓人難以接受,於是,結婚後的兩人即便已經分床睡,即便已經冷淡如冰,仍然得勉勉強強地繼續湊在一起,因為有太多太多的東西和對方是「拆不開」的。我們不是不願意談,而是我們有太多條件令對方無法接受,隨便動一步,輕輕一扯,對當時的我們來說,都會破成碎片,掉滿地了。

    最後的「離婚衝刺」,我也花了至少五年的時間。五年前,我拿著當時我「蒐證」的東西,找了全台北至少六家律師事務所,播放給他們看,講我的故事給他們聽,重複地問律師一樣的問題:「我要如何搶到小孩?」

    這個問題,又衍生出更多、更多的問題:孩子必須上法庭嗎?孩子必須選跟爸爸或媽媽嗎?問了好久,大部分的問題都沒有明確的答案,有答案的也都是悲觀的。該怎麼辦呢?我在經營公司的時候,可以掌握很多事情,清清楚楚的。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心中如此徬徨,又如此孤單。

    當我努力處理離婚的事,追求更好的人生,身邊沒有一個聲音,可以比我更堅定、更勇敢地告訴我:「是的,你的方向是對的!」

    更沒有人告訴我,現在我所看到在離婚「怨偶」之間,上演的各種折磨人的八點檔劇情,等到離婚後,一切終會回歸正常,所有的狂風暴雨都會雨過天青。

    甚至,當我一度認為所有的錯都在她,我是百分百的好人;到了離婚後,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也都改觀了。

    我將看到,不只我在受苦,她也真的在受苦。我們兩人因為緣分,出現在同一個地方,也因為珍惜緣分而接受了對方成為一生的伴侶,沒想到,迎來的卻是十三年又八個月的噩夢。要到好一陣子之後,我們才會知道,這噩夢真的不是任何一方的錯。我們都是好人,只是不適合與對方結婚而已。不一定要離婚,才能擁有一的力量

    所以我想強調,這本書書名的「一」,不是要離婚。「一的力量」並不等於「離婚的力量」。

    一的力量,是敢於在兩人的世界中,找到一個獨立的自己,不會被一場婚姻而變成籠裡的小鳥。牠可以飛出去,牠也可以飛回來,牠還可以照顧到其他的家人,當然,還包括當年曾經深愛的那個伴侶。

    甚至,讀了這本書,有了力量,看清楚了婚姻的本質,或許,反而看到婚姻的好,開始珍惜現在的幸福,而願意回到婚姻中,再一次地給自己與對方機會。

    兩個人在一起,應該要更有力量,但往往反而變得更懦弱、更無知、更被自我蒙蔽。我們必須檢視那個埋藏在最深處的問題,也就是婚姻這件事本質上的缺陷。

    想想,如果可以勇悍一點,不在乎是否必須與另一個人一起,或者不一定要「那樣子」在一起,會不會就不至於這麼脆弱?會不會就更有「力量」?

    當時的我還無法想這麼多,因為木已成舟,時光無法復返,我只能先處理我當下的婚姻噩夢,讓它趕快順利地結束。

    那段婚姻的告終,讓我有了領悟。也就是這樣,更加深了我的決心,想要寫這麼一本書。

    每一件離婚,都是非常偉大的工程。能一起經歷這一段的兩個人及孩子們,和雙方其他的家人、朋友們,都是偉大的人。

    在過程中,難免會經歷撕裂般的痛苦。然而,如果是一個內心夠堅定與篤定、沒有游移的獨立個體,可以將痛苦轉化為「重新創造」的力量。●命理師是對的,四十二歲的我,的確發生了一場大劫。

    但他說得不太對的地方是,經過大浩劫,我變成了「大幸運」。

    如今我很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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