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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VC】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_周凌


    作者: 周凌
    出版社: 讀享數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ISBN: 9789869245319
    付款方式: 7-11付款取貨、Web ATM、信用卡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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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價: 259
    售價: 189
    商品數量:1
    商品編號: O_U10228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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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主貨號] U102289468

    [ISBN-13碼] 9789869245319

    [ISBN] 9869245315

    [作者] 周凌

    [出版社] 讀享數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15-12

    [內容簡介] (出版商制式文字, 不論標題或內容簡介是否有標示, 請都以『沒有附件、沒有贈品』為參考。)

    本書特色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筆者延續〈行政法題型破解〉的成功經驗,瞭解到當初把該書類型設定於律師司法官的讀者,對於要準備高考三四等、司法特考三四等、警察特考及地方特考的讀者,使用上都有所顧慮及畏懼,所以在此除了特別蒐集司法三四等(不含司律法研所)以外,還納入地方特考、警察特考及高考三四等考題,讓準備上開類別國家考試的讀者,能透過此書的反覆練習,增加對於行政法解題的信心。而如果使用完本書仍想多看看一些較為深入的考題,歡迎讀者多加參考筆者〈行政法題型破解〉一書!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大家快速上榜!

    搶先收錄104年國家考試各類科試題!

    按照考試配分作答→這才叫完全擬真

    最短時間讓你真的會寫考題→爭點提示 X 實務見解引用 X Point關鍵,等於擁有解題家教嘛!

    最完整考題→重要考題全部舊題新解,新的爭點也幫你出成題目,從此你再也不需要多買歷解!

    最貼心編排及附錄→依法條順序整理的索引,讓你馬上知道哪些法條該背,還可以按法條體系複習喔!

    作者簡介

    周董

    政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周凌

    台大法研所

    司法官特考及格

    二版序

    很感謝讀享讀者的支持,很快接獲讀享出版社改版通知,畢竟考生準備考試的時間相當寶貴,筆者也不敢遲延本書的改版進度,這次改版新增本年度的各大高考類科試題,另外針對第一版的錯誤部分進行更正,以及一些內容重新進行潤飾,當然也有做些刪減,希望能讓此書更完美。希望所有使用此書的人能對行政法解題不再害怕,這一直是筆者寫這本書的目的,成功上榜沒有捷徑,唯有不斷努力鍛煉自己,才有可能得到那甜美的果實。

    另外,有讀者在問筆者在學稔出版的〈行政法題型破解〉與本書該如何選擇使用,筆者在這裡簡單說明:行政法題型破解:律師、司法官及法研所

    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高普考三四等、警察特考三四等、關稅三四等、地方特考、司法特考三四等(法警……等)

    所以〈行政法題型破解〉收錄的題目相較於〈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的題目難度自然高一點,讀者在考試準備上可以大致依照上述分類來加以選擇對應之用書,如果行有餘力者,例如想多看看一些包裝較精美複雜的題目,歡迎選用行政法題型破解,相信對於行政法這科會有更深層的體會。

    周凌、周董筆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私法 1-2

    一、行政之種類 1-2

    二、公私法之區別實益 1-3

    Topic1 公私法事件之區別 1-4

    1.1.1 公私法關係之區別【91檢事官】 1-4

    1.1.2 司法審判二元訴訟制度1【9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7

    1.1.3 司法審判二元訴訟制度2【104一般警察人員─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1-10

    Topic2 行政法與私法之適用關係 1-13

    1.2.1 公法上之消滅時效【9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3

    1.2.2 工程受益費之消滅時效【92司法官】 1-15

    1.2.3 行政法之法源【9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9

    Section2行政法基本原則-以依法行政原則為中心 1-21

    Topic3 法律優位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 1-21

    1.3.1 依法行政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1

    1.3.2 法律保留原則之內涵【93檢事官】 1-24

    1.3.3 給付行政行為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99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1-27

    【92檢事官】 1-30

    1.3.4 給付行政行為是否得依職權撤銷之?【100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31

    1.3.5 函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33

    Topic4 授權明確性原則 1-36

    1.4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 1-36

    【9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39

    【104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1-39

    Section3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41

    Topic5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41

    1.5 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97檢事官】 1-41

    Topic6 信賴保護原則 1-44

    1.6.1 信賴保護原則【97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1-44

    1.6.2 土地公告徵收之信賴保護【103調查局/檢事官(三等)】 1-47

    1.6.3 行政處分之撤銷【94檢事官】 1-50

    Topic7 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1-52

    1.7 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1-52

    Section4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55

    Topic8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56

    1.8.1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98司特─執行員(四等)】 1-56

    【103司特─法警(四等)】 1-59

    【102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60

    【96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1-60

    1.8.2 行政裁量之瑕疵1【98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1-61

    1.8.3 行政裁量及裁量瑕疵之類型

    【104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1-63

    1.8.4 行政裁量之瑕疵2【103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65

    Section5行政法之法律關係 1-68

    Topic9 特別權力關係概論 1-68

    1.9 特別權力關係之救濟【102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1-68

    【102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71

    【95司特─執行員(四等)】 1-71

    Topic10 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學校與學生之關係 1-72

    1.10.1 大學自治與特別權力關係【101高考─法制(三等)】 1-72

    1.10.2 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得否行政救濟?【101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75

    1.10.3 高中生手機遭沒收,可否行政救濟?【104關稅特考─一般行政(四等)】 1-77

    【103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1-80

    【9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81

    Topic11 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公法上勤務關係 1-82

    1.11 公務員遭停職之救濟【96調查局】 1-83

    Chapter2行政組織法

    Topic1 行政主體 2-2

    2.1 行政法人之概念【10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2-2

    【102調查局(三等)】 2-5

    【94調查局(三等)】 2-5

    Topic2 行政機關 2-6

    一、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區別 2-6

    2.2.1 行政機關vs.內部單位【98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2-6

    【95司法官】 2-8

    2.2.2 行政機關之判斷【93台大(節錄)】 2-10

    二、獨立機關 2-12

    2.2.3 獨立機關【103司特─法警(四等)】 2-12

    2.2.4 獨立機關之主管機關【97律師(節錄)】 2-17

    Topic3 管轄權 2-20

    一、管轄恆定與管轄變更 2-20

    2.3.1 管轄恆定原則與例外【98關稅特考─法務(三等)】 2-20

    【104 高考─法制(三等)】 2-23

    2.3.2 管轄權之移轉【102警特─一般警察人員(三等)】 2-24

    二、委託行使公權力 2-27

    2.3.3 委託行使公權力【99檢事官(偵實組)(三等)】 2-27

    2.3.4 行政委託vs.行政助手【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29

    【103司特─執行員(四等)】 2-32

    三、職務協助 2-33

    2.3.5 職務協助【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33

    【104關稅特考─財稅行政(三等)】 2-35

    【94檢事官】 2-35

    Topic4 公務員 2-36

    一、公務員服從義務 2-36

    2.4.1 公務員之服從義務【97鐵特─人事行政(高員三級)】 2-36

    【90司法官(節錄)】 2-38

    2.4.2 禁止程序外接觸【102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2-40

    【104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2-42

    二、公務員保障 2-43

    2.4.3 救濟制度【103司特─執行員(四等)】 2-43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45

    2.4.4 懲戒vs.懲處【99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2-49

    2.4.5 免職處分之救濟【101司特─法警(四等)】 2-52

    【100司特─執行員(四等)】 2-53

    2.4.6 免職處分前之陳述意見

    【100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2-54

    三、公務員懲戒與刑事裁判關係 2-56

    2.4.7 公務員懲戒處分vs.刑事裁判

    【97檢事官(偵實組)(三等)】 2-56

    Chapter3行政作用法

    Topic1行政處分 3-2

    一、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素 3-2

    3.1.1 行政處分之判斷【98司特─法警(四等)】 3-2

    3.1.2 檢舉函復之特性【101專利師】 3-4

    【103司特─執行員(四等)】 3-8

    3.1.3 陳情函復之性質【98律師】 3-8

    二、一般處分 3-11

    3.1.4 行政處分與一般處分、觀念通知之區別【102專利師】 3-11

    【103司特─法警(四等)】 3-14

    【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5

    3.1.5 行政行為之救濟【96律師】 3-16

    【92檢事官】 3-18

    【94檢事官】 3-19

    三、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 3-20

    3.1.6 重複處分vs.第二次裁決1【9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20

    3.1.7 重複處分vs.第二次裁決2【104關稅特考─一般行政(四等)】 3-22

    四、多階段行政處分 3-24

    3.1.8 多階段行政處分【99檢事官】 3-24

    3.1.9 修正式雙階理論【97台大】 3-27

    五、行政處分之廢棄 3-32

    3.1.10行政處分廢止之損失補償【97高考─政風(三等)】 3-33

    【103調查局、檢事官】 3-35

    3.1.11 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101關稅特考─一般行政(四等)】 3-35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37

    3.1.12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1【100警特─一般警察人員(三等)】 3-38

    3.1.13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2【102高考─法制(三等)】 3-40

    【99司特─法警(四等)】 3-42

    【100高考─法制(三等)】 3-43

    3.1.14 公法上不當得利【103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3-44

    六、行政處分之附款 3-46

    3.1.15行政處分之附款【100關稅特考─財稅行政、關稅法務(三等)】 3-46

    【100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3-48

    3.1.16 附款之救濟1【97政大】 3-49

    3.1.17附款之救濟2【100稅務人員─財稅法務(三等)】 3-51

    【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53

    3.1.18 附款之判斷1【103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3-54

    3.1.19 附款之判斷2【104關稅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3-56

    3.1.20「有條件通過」之環評決定【101高考─法制(三等)】 3-59

    Topic2 行政契約 3-62

    一、行政契約之概念 3-63

    3.2.1 行政契約關係之認定【103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3-65

    二、行政契約之類型 3-68

    三、行政契約之合法性 3-68

    3.2.2 行政契約之特別合法要件【95檢事官】 3-69

    四、行政契約之效力 3-71

    五、行政契約之履行 3-71

    3.2.3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92律師】 3-71

    3.2.4 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效力【100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3-75

    六、行政契約之爭訟 3-78

    3.2.5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98鐵特─人事行政(高員三級)】 3-78

    3.2.6 停止特約行為之性質【100一般警察、鐵路高員(三等)】 3-80

    3.2.7 公立學校教師之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行政行為性質【100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3-85

    【100檢事官】 3-87

    Topic3行政命令 3-91

    3.3.1 都市計畫之通盤檢討與個別變更【97檢事官】 3-92

    【101移民─移民行政人員(二等)】 3-95

    3.3.2 行政規則【103司特─法警(四等)】 3-96

    【104一般警察人員─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98

    3.3.3 行政規則之定性

    【100一般警察人員─法制、行政管理(三等)】 3-99

    【99司特─法警(四等)】 3-101

    3.3.4 解釋函令之效力【9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3-102

    【98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04

    【102調查局】 3-104

    Topic4行政指導 3-105

    3.4 行政指導【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05

    【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3-108

    【99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3-108

    Topic5行政計畫 3-109

    3.5 行政計劃之綜合考點【92司法官】 3-109

    Topic6行政罰法 3-112

    一、行政罰之概念及種類 3-112

    3.6.1 行政罰與刑罰之區別【96檢事官】 3-113

    3.6.2 沒入之概念【94檢事官】 3-115

    二、行政罰法之法律原則 3-117

    3.6.3 空白處罰規定【90檢事官】 3-118

    三、行政罰法上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3-122

    3.6.4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95檢事官】 3-122

    3.6.5 刑罰優先原則【104移民─移民行政人員(三等)】 3-126

    【91檢事官】3-131

    【102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3-132

    3.6.6 同一行為經緩起訴處分後,得否再處以罰鍰?【101檢事官】 3-133

    3.6.7 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135

    3.6.8行政罰之裁量【101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37

    四、行政罰之處罰對象 3-139

    3.6.9罰鍰處分作成並送達後,行為人死亡【100調查局】 3-139

    3.6.10罰鍰處分作成前行為人死亡【96司特─執行員(四等)】 3-142

    Topic7行政執行法 3-144

    3.7.1 行政執行之種類【98司特─法警(四等)】 3-146

    一、公法上行為不行為義務 3-147

    3.7.2 可替代性之行為義務1【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47

    3.7.3 可替代性之行為義務2

    【97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3-149

    二、即時強制 3-151

    3.7.4 即時強制【94司法官】 3-151

    【104關稅特考─一般行政(四等)】3-154

    【91檢事官】3-154

    3.7.5 即時強制之救濟【101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55

    【101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3-157

    【100司特─法警(四等)】3-157

    三、連續處罰之性質 3-158

    3.7.6 連續處罰之性質【9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3-158

    四、行政執行之聲明異議 3-160

    3.7.7 聲明異議不服之救濟【100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3-160

    【98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3-164

    Topic8行政調查 3-165

    3.8 行政調查【95檢事官】 3-165

    Topic9行政程序法 3-168

    一、行政程序法適用與正當法律程序 3-168

    3.9.1 行政行為之正當法律程序【93檢事官】 3-168

    3.9.2 臨檢之正當法律程序【104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71

    3.9.3 行政處分之效力【100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74

    【100經濟部所屬機構─法務】3-175

    3.9.4 卷宗閱覽請求權【100調查局】 3-176

    3.9.5 送達【103一般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三等)】 3-178

    【103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3-180

    二、陳述意見程序 3-182

    3.9.6 陳述意見程序【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182

    3.9.7 陳述意見程序及漏未記載不服之救濟方法

    【101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3-184

    3.9.8 行政處分之瑕疵【100書記官(三等)】 3-187

    【99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節錄)】3-190

    【104關稅特考─一般行政(四等)】3-190

    【104移民─移民行政人員(四等)】3-191

    3.9.9 大學自治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97律師】 3-192

    【89檢事官】3-195

    Chapter4行政爭訟

    Topic1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4-2

    4.1.1 假處分【101調查局(三等)】 4-2

    4.1.2停止執行1【100司特─法警(四等)】 4-4

    4.1.3停止執行2【9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4-6

    4.1.4停止執行3【103鐵特─財產廉政(高員三級)】 4-8

    Topic2訴願法 4-10

    一、訴願類型與提起要件 4-10

    二、訴願管轄 4-10

    4.2.1 訴願管轄機關【103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4-11

    三、訴願之審理與決定 4-14

    4.2.2 訴願程序之審理原則【96檢事官(三等)】 4-14

    四、訴願與其他爭訟程序之關聯 4-17

    4.2.3 對交通裁決不服之救濟1

    【103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4-18

    4.2.4 對交通裁決不服之救濟2【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4-20

    4.2.5 行政法院審判權之劃分

    【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22

    【98檢事官(三等)】 4-25

    Topic3行政訴訟法 4-26

    一、行政訴訟類型概論 4-26

    4.3.1 撤銷訴訟【100高考─法制(三等)】 4-26

    4.3.2 課予義務訴訟【99高考─法制(三等)】 4-28

    4.3.3 利害關係人【104關稅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4-31

    4.3.4 鄰人訴訟【100稅務人員─財稅法務(三等)】 4-35

    【99司特─執行員(四等)】 4-37

    4.3.5 確認訴訟【100稅務人員─財稅法務(三等)】 4-37

    【101檢事官】 4-40

    【103警特─一般警察人員(三等)】 4-40

    【102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40

    【98調查局】 4-40

    【104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41

    4.3.6 確認訴訟之補充性原則【98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4-42

    4.3.7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訴訟對象【98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44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4-46

    二、行政法院判決拘束力 4-47

    4.3.8 行政法院判決之拘束力【93檢事官】 4-47

    Chapter5國家責任

    Section1國家賠償 5-2

    一、國家賠償責任之理論與原則 5-2

    二、國家賠償責任之類型與要件 5-2

    Topic1公務員違法行使公權力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5-3

    5.1.1 公務員違法行使公權力1【89檢事官】 5-3

    5.1.2 公務員違法行使公權力2【9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5

    【103調查局、檢事官(三等)】 5-7

    Topic2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5-8

    5.2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100身障特考─一般行政(三等)】 5-8

    Topic3公有公共設施之瑕疵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5-10

    5.3.1 公有公共設施之瑕疵【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5-10

    5.3.2 國賠法第3條第1項之責任性質【100司特─執行員(四等)】 5-13

    三、國家賠償程序與行政爭訟程序之關聯 5-16

    Topic4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第二次權利保護 5-17

    5.4.1 絕對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相對第一次權利保護【90律師】 5-17

    5.4.2 合併請求訴訟遭裁定駁回時,國家賠償之部分應如何審理?【98檢事官】 5-19

    Section2損失補償 5-23

    Topic5損失補償 5-23

    5.5.1 特別犧牲理論【90檢事官】 5-23

    5.5.2 既成道路之補償請求權【101專利師】 5-27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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