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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JB】章魚法官來說法:法律原來可以這麼容易懂!法官媽媽+律師爸爸給孩子的33堂實用法學素養課_張瑜鳯


    作者: 張瑜鳯
    出版社: 麥田
    ISBN: 978986344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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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編號: O_U10235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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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主貨號] U102352373

    [ISBN-13碼] 9789863448648

    [ISBN] 9863448648

    [作者] 張瑜鳯

    [出版社] 麥田

    [出版日期] 2021/03/04

    [內容簡介] (出版商制式文字, 不論標題或內容簡介是否有標示, 請都以『沒有附件、沒有贈品』為參考。)

    法官媽媽,律師爸爸,中學生哥哥和妹妹;

    從家庭到法庭,在生活中親身體驗的法律常識。

    最接地氣的非典型女法官---綽號「章魚法官」的張瑜鳳

    寫給大家都看得懂的國民生活法律素養讀本

    從法庭到家庭,第一部結合法律常識的趣味連續劇

    ◎特別推薦

    王淑麗(師大附中校長)/宇文正(聯合報副刊主任)/李進文(詩人)/林文義(作家)/林婉瑜(作家)/法律白話文運動(法律專業媒體)/凌性傑(作家)/徐國能(師大國文系教授‧作家)/張瑞雄(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麗萍(政大附中校長)/許悔之(詩人)/郭旭崧(陽明大學校長)/陳文茜(作家‧媒體人)/陳芳明(政治大學臺文所講座教授)/陳姵穎(聯合報家庭副刊主編)/陳惠女(北一女公民老師)/陳智源(北一女校長)/陳聰富(臺大法律學院院長)/傅月庵(資深編輯人‧作家)/番紅花(親職‧飲食作家)/葛煥昭(淡江大學校長)/廖義男(臺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趙涵捷(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劉昭儀(我愛你學田市集負責人)/劉桂光(復興高中校長)/蔡珠兒(作家)/蔡淇華(臺中市立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蘇明進(老ㄙㄨ老師,國小老師‧親子專欄作家)(依姓氏筆劃排序)



    車禍事件的和解書應該怎麼寫、慰撫金如何計算?

    自家的冷氣主機,掛設位置正對鄰居窗戶沒問題嗎?

    電影院裡可以隨性的吃東西嗎?法律保護的是怎樣的自由?

    植物人的生死,該由誰來決定呢?

    偽造父母簽名請假,有沒有法律問題?

    把告白紙條大聲唸出來、在網路上惡意攻擊或發言,有沒有犯法?

    ……

    當我們都知道「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感冒要多喝水」、「右下腹疼痛可能是盲腸炎」這些基本衛生醫療常識,為什麼許多人往往連「法院傳票」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或者車禍發生之後還不了解利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去調解?經常將檢察官起訴書與法官判決書搞混?

    法律常識的普及,已是現在社會愈來愈重要的一件事。如何讓更多人在生活中有正確的法律常識觀念,仍是一個需要努力的目標。擁有二十多年豐富經驗的資深女法官張瑜鳯,對於法治教育這一塊,深覺需要自小扎根。

    她立志要推廣台灣普羅法治教育,就從這本書開始。

    車禍事件的和解書應該怎麼寫、慰撫金如何計算?

    電影院裡可以隨性的吃東西嗎?就差一公分為何不能參加考試?

    植物人的生死,該由誰來決定呢?

    偽造父母簽名請假,有沒有法律問題?

    把告白紙條大聲唸出來、在網路上惡意攻擊或發言,有沒有犯法?

    二十多年豐富審判經驗的資深女法官張瑜鳯,立志推廣普羅法治教育,就從這本書開始。

    本書共分五輯,每輯含括三個單元:趣味家庭劇,法官內心話,法律Q&A。

    「趣味家庭劇」是法官媽媽、律師爸爸、一對高中生兒女的親子互動,幽默搞笑的法律對話與思索;「法官內心話」以公民科指考學測題目,引導大家思辨法律的真諦;「法律Q&A」則是實踐權利步驟的具體說明,例如妨害名譽的刑事、民事救濟程序怎麼進行、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結合故事性與知識性,是一本適合全家閱讀,增加法律素養的「國民生活法律趣味讀本」。



    法庭上,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則故事。

    有誰像法官一樣,距離案件如此的近?但又有誰能像法官一樣,擁有決斷生死是非的筆?劃下那一條正義的界線後,真的可以定紛止爭?公平合理是我們說了算?

    判決書裡的情緒起伏,都壓抑在看似平靜且斬釘截鐵的論述中。

    我最大的心願就是,開著車子,走遍319鄉鎮,用最淺顯的文字,老老小小都可以懂的語言,講述各種法治的真意,讓大家不再誤解法律,不再以恐龍看待法律人,每個人都懂得保護自己的法律,也更尊重他人。

    ——張瑜鳯

    拙荊乃非典型法官,另類作家。案牘勞形,身兼多職,熱情活力未減,然憂容時見。她已經不想再單純擔任審判者的角色,她想從基礎做起,以教育的角度切入,讓每一個國民都能瞭解法治的內涵,而不是硬梆梆地叫大家去背誦法條。她希望讓所有人能夠理解法治的真相,而不是敷衍隨性的批評,或是漠不關心地嘲諷。

    ——黃福雄(爸爸)

    爸爸是律師,媽媽是法官,從我懂事以來,最常聽到的問話就是:「難怪你鬼話連篇,是不是跟爸爸律師學的?」、「媽媽在家是不是用法槌敲你的頭?」。

    老媽開始寫文章,我跟妹妹常常提供材料,都是學校發生的事,我們不怕她知道我們的糗事,因為她總是興味盎然地聽我們說,笑的比我們大聲:「這一段我要寫進文章裡!」。爸爸若是有點意見,她就會威脅:「我會寫進文章裡~」。

    ——黃昭勛(哥哥)

    從前從前有一隻很忙的章魚

    她常常會想:自己為什麼總是沒時間做想做的事情呢?

    但除了她以外的每個人都看得出來,是因為她都把時間拿來發送愛給別人

    某天,她決定把一些時間還給自己,並且開始她的第一個夢想:寫書!

    於是……

    造就了你正在看的這本書!

    ——黃昭菱(妹妹)

    ※專文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序)——

    張瑜鳳法官的文字,是我所看過最親民的風格。讀她的文字時,常常使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法律文字常常使我感到畏懼,就像我走進法院那樣,不免產生某種森嚴而冰涼的感覺。閱讀瑜鳳的報紙專欄,卻覺得好溫暖。日常生活從來都是非常瑣碎,她卻能夠以簡馭繁,引人入勝。她帶著我去看見人間的糾紛與對峙,塵世俗事是如此讓人不堪其擾,她都能夠傾聽雙方的陳訴,而且做出判斷。章魚的明朗個性與瞬間智慧,都讓我開了眼界與心房。——陳芳明(政大臺文所講座教授)

    閱讀本書,讀者除了可以品嚐故事的魅力,書中還有「應用篇」及「法律Q&A」的實務解析,讓本書另外具有說理性與實用性。「應用篇」是對於大學入學考試題目的進一步討論,而「法律Q&A」則為具體法律問題的解答,對於民眾經常面對的法律疑義,提供淺顯易懂的說明,及深入思考的引序。相信讀者於閱讀之後,可以豁然開朗,解開迷團。——陳聰富(臺大法學院院長)

    「法律」是社會生活的規範,讓人們在法的規範下權利義務分明而能有秩序地和諧安樂生活。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與其他人接觸時,會發生各種不同的法律關係而須受法的規範。因此,「知法」、「守法」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是重要的常識。但法律給一般人的印象,卻是一堆冰冷的法典及無數枯燥密麻的法條,讓人乏味,不想去瞭解,也不願去探究其中蘊含之道理。然而一位職業法官又是兩個學童年齡孩子之母親,別出心裁,藉由孩子成長過程及校園日常生活中所見、所聞之事物,當成故事來敘述,並從與孩子們之對話中,講其中可能發生之法律問題並深入淺出說明法律的規定及其道理,讓讀者沈浸在其幽默風趣文筆下之故事中看到親子互動之親情教養而常能會心一笑外,又額外輕鬆地增加法律常識。此種潛移默化之「傳法佈道」,別具風格,令人讚賞,故特別推薦,值得一讀。——廖義男(臺大法學院兼任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
    張瑜鳯

    多重身分的矛盾女子:25年仍然感到困惑的法官、20年柴米油鹽偶爾吵著要離婚的太太,18年膽戰心驚邊做邊學的媽媽,綽號章魚的張瑜鳳法官,台大法律系、研究所畢業。求學時代除了圖書館(其實很少去)以外,最常出現的就是原住民部落和桌球比賽場地。沒的選擇只好嫁了個學長律師,生了一男一女。最喜歡的就是晚餐桌上跟孩子搶著講話,然後一起吐槽爸爸。

    持續堅守法律的崗位,常嚷嚷要辭職寫小說。跟著孩子一起成長,學習,體驗萬千世界,希望更多的人瞭解法治蘊含的真精神,一起來建構美好世界。
    推薦序:輕盈遊走法律桃花源/陳聰富(臺大法學院院長)

    拙荊乃法官也/黃福雄(爸爸)

    我的媽媽是法官/黃昭勛(哥哥)

    從前從前有一隻很忙的章魚/黃昭菱(妹妹)

    自序:那些被刪除的字輯一:第一堂法律課孝親楷模與選舉

    罵人有價目表嗎?

    說道歉的方式

    你的名字

    罰單的意義

    不能說的秘密[法官內心話]

    哥哥:「選舉制度好複雜,學校考題不會答。」

    妹妹:「趕快問爸爸,法條背誦他最強。」[法律Q&A]

    隱惡揚善是美德,損人名譽需負責,民事刑事都來管,正義公理恆久傳。

    輯二:認識法院不一樣的侏羅記公園

    被遺忘的時光

    迴避不迴避

    千萬別遲到

    壓歲錢與保證金

    被誤解的字

    情書與陳情書[法官內心話]

    哥哥:「媽媽的辦公室跟她的衣櫥一樣亂嗎?」

    妹妹:「趕快開門瞧一瞧!」[法律Q&A]

    收到傳票看清楚、法扶協會來幫助,謹慎面對法律戰,詐騙集團抓去關。

    輯三:公平、自由與真假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創意還是仿冒

    公平的太陽

    真的還是假的

    法不入家門

    你的自由?我的自由?

    誰該遵守比例原則[法官內心話]

    哥哥:「公平與自由,到底誰說了算?」

    妹妹:「聽媽媽的話就是了。」[法律Q&A]

    公平標準誰來講,自由界線難估量,專利商標著作權,合理行使最適當。

    輯四:我的損害誰來賠償?蛋蛋的哀傷

    放鞭炮也會進法院?

    沒有標準答案的計算題

    你的要約、我的承諾

    大人冤枉啊

    土地公與和事佬[法官內心話]

    哥哥:「一顆蛋蛋到底值多少錢?」

    妹妹:「加減乘除慢慢算。」[法律Q&A]

    車禍處理別心煩,按部就班來計算,損害賠償合情理,調解制度是仙丹。

    輯五:家庭裡的法律戰世界上最難的選擇題

    簽名的效力

    我們來交換

    意外的爸爸

    最浪漫的話

    說不出口的禁忌

    誰來吃年夜飯[法官內心話]

    哥哥:「我的小孩要跟誰姓呢?」

    妹妹:「先找到有人願意當你的老婆再說吧!」[法律Q&A]

    家庭生活萬萬種,以愛為名來承擔,孩子權益擺優先,遺囑繼承提早談。跋
    蛋蛋的哀傷律師爸爸和高中同學在熱炒海產攤聚餐,企圖追回青春的尾巴。想當初青澀少年,靦靦害羞木訥寡言(他自己說的),現在已是半百老翁。同學見面,熟悉感立即恢復,笑談昔日過往。

    穿著T恤牛仔褲的科技業界同學,用同情的眼光看著頂上發光的爸爸,說:「律師很忙喔!尤其是娶了一個法官老婆……在家裡升堂開庭,應該都是跪著回答吧?」同桌的人都捧著啤酒杯,一副期待第三次世界大戰開打的模樣。

    律師爸爸苦笑,眼角餘光瞥向我這兒,用我聽不到的聲音回答:「你知道的,律師都無法反駁法官嘛∼」

    是嗎?你可要講清楚,我不能審理你擔任辯護人的案件啊!這叫迴避制度,法律有規定的。

    「是嗎?你們當法官的,有時候還真不接地氣,判決常常違反民意呀!」有人開始不客氣地抱怨。

    是啦是啦!各位在看媒體的時候,可以稍微緩一下、停一下,思考一下嗎?有時候,媒體的淺碟式「切片」報導只能讓大家看到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整個案件所涉及的事實及前因後果,還有當事人背後那一長串的人生故事,根本無法在三分鐘的新聞報導中完整呈現。且先別妄自下判斷或評論,更無須隨之起舞啊!

    手機響起,是醫師朋友的來電,餐廳太吵雜,於是到外面去接。

    「美女法官(呵呵,我規定朋友都要這樣稱呼我),妳上次問的問題,剛好泌尿科醫師在我旁邊,我請他跟妳講……」

    之前承辦一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案件。A男跟B男兩位鄰居吵架,A的無影腳把B下面左邊那一顆(大家知道什麼就好)踢壞了,只好動手術切除。檢察官以重傷罪起訴A,因為刑法對於重傷定義之一是:「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第10條第4項)。刑庭第一審也判了A重傷罪五年二個月(法條規定刑度是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A不服上訴,同時B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A要賠償醫藥費、請假期間工資以及精神慰撫金。

    其中一個重要爭點就是:「男性少掉一顆蛋,是不是屬於重傷?」A男聲請醫院出具鑑定報告,在函詢之前,我得先瞭解一下醫療專業重點,所以「微服出巡」,請泌尿科醫師先告知一些概念。

    餐廳門外廚房的鍋爐轟轟響,街道上車輛往來喇叭聲,美女法官怕對方聽不到,扯著嗓子, 大聲地對著手機喊:「請問啊!男生少掉一顆蛋,到底會不會影響勃起?」、「還可以分泌精子嗎?」、「男性賀爾蒙會減少嗎?」、「會影響壽命長短嗎?」、「有得到憂鬱症或者因此終身不舉的嗎?」……

    獲得一些初步的諮詢答案後,我滿意地把手機收下,想要開門回餐廳。

    只見身旁的男性廚師、員工,一臉狐疑地盯著我瞧……

    我趕快回到餐桌上,大叔們正酒酣耳熱,乾脆來做民意調查。

    「如果兩位五十五歲男性打架,A把B的下面一顆踢壞了。醫藥費、請假工資都補償了,A應該還要賠償B多少精神慰撫金?」我問,「這是陪審制,各位都是陪審員,請商量出一個一致的決議。」我補充。

    於是,熱鬧的討論與意見發表就開始了。

    「有影響勃起功能嗎?還有一顆可以用啊!」、「那使用年限多久?每週幾次?」、「生完孩子了嗎?」、「應該傳喚妻子來證明受傷前後的差異」、「賠他足夠買藍色小丸子的錢」、「不對不對,應該給他們夫妻去情趣賓館的錢,藍色藥丸太便宜了」、「賠償一年的年薪!」、「兩年的年薪!」……

    我好整以暇地獨享一鍋熱湯,站高山看馬相踢,聽著他們爭辯說服對方的理由。「這些,都是我們當法官的放在心裡考量的項目。各位真是非常貼近現實生活的好陪審員,如果我國採取陪審制,希望大家都來參與審判。」我誠摯地說。

    「答案呢?答案?」每個人都在問。

    「答案啊!在茫茫的風中,在恐龍的腦袋中。」我微笑回答。

    所以, 下一次, 當你看到新聞標題寫著:「 太離譜! 男人一顆竟只值××萬元?」、「悲哀下半生?下半身?少掉一顆應該賠多少?」請先冷靜一下,想想如果你是法官,你該怎麼判?

    真心希望媒體帶著社會良心,報導案例時,以提供民眾正確的法治觀念為宗旨,寓教於新聞,重視每一個案件裡蘊含的人性價值。不要僅追求點閱率,少用灑狗血的標題,別拿驚悚的字句挑動憤怒情緒,製造對立與爭端。

    翻開報紙,不禁再度羨慕醫生朋友們:這麼多健康資訊、防疫觀念、診療建議、講座諮詢,都是民眾最喜歡的版面。什麼時候,法院判決不再只是社會版上血淋淋的報導?媒體不要只呈現(甚至自行加工)鉅細靡遺地描述犯罪手段(好讓其他人學習嗎?)。什麼時候,我們可以有個「法律讓你知」的園地,可以讓大家方便又簡易輕鬆地瞭解並遵循法律呢?

    聚餐結束,大叔們在餐廳門口互道珍重,電話又響起,哥哥提醒:「媽咪,記得幫我買雞蛋回家,家政課要用。」 我對著電話大喊:「好啦!我會記得你的兩顆蛋蛋!」語畢,餐廳員工又是一臉驚訝。

    我應該是不敢再來這一家餐廳了。 /

    情書與陳情書新冠疫情期間,許多人都在家工作。對於法官而言,把工作帶回家,早已是常態。法官工作包括開庭、閱卷、評議討論,還有撰寫判決。哥哥妹妹小時候,我都得先回家餵飽嗷嗷待哺的他們,幫忙洗澡、唸故事書哄睡之後,自己才有一整段不被打擾的時光,濃茶加咖啡,劈劈啪啪地在電腦前將判決完成。

    咦?爸爸在哪兒?

    其實律師爸爸也有他的辛苦,高鐵根本就是他的捷運,南北奔波往返。辦理跨國案件,克服時差進行視訊會議,如家常便飯。四天來回美國的商務飛行、陪著臺商到非洲,穿西裝在沒有冷氣的法庭一整天,也都是讓他津津樂道的經驗。回憶起來,我好像比較常見到案件的被告,老公的樣子幾乎忘記了啦!

    週末時光,在書房展開卷宗(當然之前有先研究過各大百貨公司母親節特賣活動),心不甘情不願地開始工作了。

    「媽咪,妳在看什麼?情書?」妹妹湊過來撒嬌。

    「是『陳情書』啦!」

    法院訴訟程序,繁雜多樣,我國原則上沒有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制度(就是人民一定要委任律師才可以提起各種訴訟),往往有人憑著印象,搜尋谷歌或維基之後,自己撰寫書狀,但畢竟不是專業律師,所以書狀千奇百怪,什麼「陳情書」、「申冤狀」、「案件奮鬥史」、「絕對誠實答辯狀」……都有啊!

    其實,各種法定的書狀,法院官網上都有例稿可以下載,服務中心也可以索取,為了因應電子化現代生活模式, 法院甚至也接受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起訴書的方式呢!「那爸爸寫情書給妳也是用這種方式嗎?」妹妹很好奇。

    媽媽翻白眼,「我只有收過你爸爸寫的便利貼。」

    媽媽念研究所時,已經在執業當律師的爸爸,偶爾會帶點心到學校「宣示主權」。有一次媽咪回到研究室看到桌上一盒炸雞,心中頗為甜蜜,但看到隔桌同學的眼光有點奇怪,遂仔細看盒上的便利貼文字:「送上一盒妳最愛的炸雞雞。」後面三個字還特別大!

    惜字如金的律師爸爸,一失「手」成千古恨啊!

    「當事人的狀紙,各種內容都有。」媽咪感嘆:「眼力退化、皺紋加深,都是因為這些文件。」有些很誇張的情況,例如:用電子郵件寄進來一堆檔案極大的文件,而其實內容與爭訟事件無關(可能是某個媒體評論文章、或者是當事人自己的歷史典故以及家族興衰史),不知道是否企圖用書狀海嘯來癱瘓訴訟程序?有些則是故意將文字縮小到如芝麻粒一樣,再用傳真方式遞送到法院收發,擺明著要加深法官及對造的近視度數。還有手寫的潦草字跡、不知所云的更多,這些都讓我們涕淚縱橫啊!

    「老師說字很醜要扣分喔!」妹妹很緊張。

    「唉呀,現在都用LINE告白,不會被發現字醜啦!」哥哥不以為然。

    是嗎?那你的告白怎麼還是失敗了?(以下刪除一萬字少年維特的心事,哥哥慎重警告不可寫出來,否則誓言要登報斷絕母子關係。)

    (不過母子關係可以這樣斷絕嗎?媽咪又要寫另外一篇文章來說明了。)

    十二年國民教育的公民課本,教了很多法律的知識,但大家真的知道如何保障權利嗎?

    譬如開車經過十字路口,對方闖紅燈,導致我方車損人傷。大家應該都知道要維持現場、報警、留下行車紀錄器、保留修車收據。然後呢?

    我們可以聲請車禍鑑定,理性分析、評估利弊,先試行調解(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若無法達成協議,就考慮提出民事賠償請求(並要求保險公司協助)、也可以發動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記得在六個月以內),順便提醒警察要對肇事者開立交通罰單。雖然過程繁瑣,但最終可以確認賠償數額以及過失責任,也必須經歷這些過程的。

    但是也有人會選擇另一種方式:爭取媒體注目和民意代表支援,鋪天蓋地,從總統府到監察院,寫陳情書處處申冤,彷彿有天大的委屈需要這些人來幫忙平反。

    舟車勞頓、勞民傷財之後,可有仔細想想到底哪一種是尋求權利救濟的好方法呢?有沒有徹底解決問題呢?

    「上次不過忘了買母親節禮物給妳,還不是到處去投訴說我有多不體貼……」聽到爸爸在書房門口碎念,我回頭瞪了一眼,有人趕快溜走。

    「媽咪,真的有人不識字、不懂法律啊!」妹妹想到在街頭賣地瓜的阿嬤被警察取締的過程,忍不住為她抱不平。

    「所以公民法律普及教育,真的很重要!」媽咪再度感嘆。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第21條)。國家要保障每個國民有上學的權利,但是國民必須瞭解現代知識的「義務」,也不容推諉。開車看到紅燈,一定要停止,是因為你知道自己生命寶貴,怕被撞,但也更是要顧及他人生命身體不會被闖紅燈的你侵害到。而「紅燈停、綠燈行」這件事,除非是一輩子都在叢林生活的泰山,身為國民,享受憲法保障各種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要去知曉。不可動輒以不知法律為理由,推卸責任。

    「可是法律這麼多,如何去查詢或瞭解呢?」哥哥也迷惘。

    「你先把公民課本念熟再說吧!」媽咪忍不住嘮叨。

    「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這句話,並不是說懂法律的人就可以藉由法律來欺壓別人、或是作為占便宜的手段,動輒拿法條來當作尚方寶劍,恣意揮動,不僅傷人也傷己。

    「懂得法律」不是會背法條,應該是說,藉由教育讓國民瞭解法治,國家更要提供各種諮詢以及協助管道(例如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讓人民可以容易使用法律,以獲得保障自己的方式。

    當法治成為人民熟悉且認同的一種生活方式時,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接受法律保護的機會,也都應該遵循實現權利的正當過程。國民也必須要與時俱進,保持對於法治制度的熟悉度。至於更專業的訴訟、或者是複雜的商業契約等等,專業的律師及法制人員,就是上場發揮功能的時候啦!

    「專業的爸爸該出場了。」爸爸終於出現了。「明天母親節,媽媽好好休息,我們一起去漁港買海鮮,在海邊野餐慶祝母親節吧!」

    嗯,爸爸總算懂得當老公的「義務」了。媽咪大法官,再度獲得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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