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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YJ】2021行政法(概要)[高普考/各類三四等特考適用]100%題題詳解(七版)_李由, 林實恭


    作者: 李由,林實恭
    出版社: 三民輔考
    ISBN: 9789865592189
    付款方式: 7-11付款取貨、Web ATM、信用卡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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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價: 369
    售價: 329
    商品數量:1
    商品編號: O_U1024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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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主貨號] U102400750

    [ISBN-13碼] 9789865592189

    [ISBN] 9865592185

    [作者] 李由, 林實恭

    [出版社] 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 2021-03-05

    [裝訂/規格] 普通級 / 再版

    [目錄]
    重點整理

    第一編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及原則

    第一章 概論

    第二章 公法與私法之區分

    第三章 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

    第四章 行政法法律關係

    第五章 行政之自由與羈束性

    第二編 行政組織法

    第一章 行政組織

    第二章 行政主體

    第三章 行政機關

    第四章 公物

    第五章 公務員法

    第三編 行政作用法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行政處分

    第三章 行政罰

    第四章 行政契約

    第五章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第六章 行政事實行為

    第七章 行政執行

    第八章 行政程序

    第九章 行政計畫

    第十章 陳情

    第四編 行政救濟法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訴願

    第三章 行政訴訟─總論

    第四章 行政訴訟─訴訟類型

    第五章 行政訴訟─當事人與訴訟程序

    第六章 行政訴訟─通常訴訟程序

    第七章 行政訴訟─特別訴訟程序

    第八章 行政訴訟─救濟程序

    第九章 國家賠償

    最新試題詳解

    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8年鐵路營運人員考試試題

    108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書記官)

    108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法警、執行員)

    108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試題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9年鐵路人員特考員級考試試題

    109年鐵路營運人員考試試題

    109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書記官)

    109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法警、執行員)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

    [內容簡介] (出版商制式文字, 不論標題或內容簡介是否有標示, 請都以『沒有附件、沒有贈品』為參考。)

    ★110年1月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本書依照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8~109年最新試題,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8~109年最新試題申論+選擇共11份,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這本《行政法(概要)》適用於:

    (一)採測驗式題型

    .普通考試(普考):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教育行政、勞工行政、原住民族行政、客家事務行政等類科。

    .身障人員(身障)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類科。

    .原住民族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教育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類科。

    .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勞工行政類科。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教育行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商業行政行政等類科。

    (二)採申論式題型

    .關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關稅法務類科。

    .關務人員四等:一般行政類科。

    (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

    .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制、法律廉政、財經廉政、教育行政、勞工行政、客家事務行政等類科。

    .身障人員(身障)三等:一般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等類科。

    .原住民族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等類科。

    .移民行政人員三等、四等:移民行政類科。

    .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一般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等類科。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教育行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商業行政行政等類科。

    【考試利多】

    110年高普考於3月12日至22日報名,7月9日至13日舉行考試。107年公務人員加薪後,高考三級起薪約4.7萬元,普通考試起薪約3.7萬元, 初等考試起薪約3萬元,地方特考同職等起薪相同。109年高普考錄取5,439人,高考三級錄取率9.43%,普考錄取9.04%,平均每11人有一人上榜。高普考與地方特考考試科目相同,搭配投考組合還可跨考其他國家考試,考生持續用心準備,每年有多次考試機會,進一步增加上榜機率。

    【本書優勢】

    .坊間行政法書籍用語艱深,非法律系考生真的看得懂嗎?

    .大法官解釋數量已經突破八百大關,篇篇都像萬言書,誰來幫我去蕪存菁?

    .選擇題要如何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行政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平易近人

    行政法(概要)向來就以「概念抽象、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行政法之「基本概念原則、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法」等內容,深入淺出。難懂的艱深概念附有「補充說明」,讀者可隨時用來理解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

    二、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概念,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架構。複雜的大法官解釋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每章附有牛刀小試精選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行政法最精要的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再搭配本社出版的《行政法搶分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三、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普考)、鐵路營運人員考試、司法人員(司特)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行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與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高考三級)、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普考)、鐵路人員特考員級(鐵員)考試試題、鐵路營運人員、司法人員(司特)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行員)考試試題,100%題題詳解。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常考法條

    須記憶的法條可分為「傳統重要法條」及「新修正法條」,說明如下:

    (一)傳統重要法條

    從歷屆試題中找出命題趨勢與重要考點,將該焦點的相關法條加以標記並熟讀,利於掌握此科基本分數。

    (二)新修正法條

    新修條文常為重要考點,應養成隨時關注修法動態的習慣,藉此培養判斷命題趨勢之題感。如進年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公務員懲戒法、行政程序法,應為來年的命題新寵,不可不防。

    二、掌握重要觀念與原則

    自歷屆試題分析可知,選擇題方面約有50%之命題會落在「行政基本原則、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這三部分。可見掌握這三部分的常考觀念與原則格外重要。

    三、大法官釋字重點需熟稔於心

    歷年之重要大法官解釋常化為考試題目,使用本書內節錄之重要內容,可將眾多大法官解釋文與理由書做統整,將寶貴時間花在刀口上。

    四、反覆練習歷屆試題

    考古題的練習十分重要!除可熟悉命題焦點外,尚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內容,節省研讀時間。在練習過程中,發現自我學習的死角,避免實際上戰場時因慌亂而錯失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行政程序法(110.01.20修正公布)

    第128條新增關於「新證據」之定義,擴大申請程序重開之範圍,加強對人民權利之保護,確保行政之合法性。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2款規定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並且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之情形,得申請行政程序重開。前開規定所稱「新證據」,以往實務見解是指於作成行政處分時業已存在,但為申請人所不知,致未經斟酌之證據而言。本次修法新增第3項,明定「新證據」不再限於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之證據,亦可以包含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

    2.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修正公布)

    (1)配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並設懲戒法庭專司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爰將第五條條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文字修正為「懲戒法庭」及「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所為之停止職務處分,本質上為法官就個案衡量後所為之司法決定,應以裁定方式為之,而非僅以通知方式函知主管機關,且現行實務上認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亦係以裁定為之。鑑於原規定易生誤解,爰就第五條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2)參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及配合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懲戒處分生效時點之修正,另為避免公務員藉由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以規避懲戒責任,第八條爰就禁止公務員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之時點予以修正。

    (3)現行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第十條雖已就司法懲戒與行政懲處競合之情形有所規範,惟此等事項體例上應於法律中規定較為妥適,爰增訂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明定司法懲戒效力優於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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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戶政榜首上榜生:江佳倫

    國文:60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4分

    行政法概要:90分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88分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40分

    移民法規概要:94分

    本身個性喜歡面對人群,退伍之後找到一份銷售的工作,雖然還滿喜歡工作的內容,但因工作性質的關係,常常忙到三餐不定時,且每日超過十個小時的上班時間,使我漸漸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於是在工作約滿三年之際,我選擇離職投身成為國家考試的考生行列。公務員的上班時間固定,且有合理的薪資與休息時間,加上結婚、生育補助等大大小小的福利,使我更堅定自己的決心,一定要成為公務員,在工作與生活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

    選擇題的準備方式,不外乎勤做考古題,應對題目時,除了能判斷正確的選項之外,各個選項的法源依據我也會一併整理複習,好加深記憶。在研讀法條時,數字或定義等選擇題較常出現的概念也需特別注意。

    申論題的部分,剛開始準備都會比較生疏,我參考老師提供的方式,先練習以審題為主,瞭解題目要問的內容及爭點,在幾次練習之後慢慢找出各科重要考點,將其做成體系表模組化,如行政法的行政處分,可以透過行政程序法第92條的定義延伸至第93條附款,並與公法原理原則、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做連結。法條中的名詞定義也是申論題的重點,所以考過的名詞解釋題一定要熟記。

    另外,法科的修法動態、最新大法官解釋也是國考的重點之一,無論在選擇題或是申論題皆有出題的可能,老師上課時補充的內容也需加以留意。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測驗題方面,幾乎是靠高中時的記憶,好在近年文言文出題的比率下降,仔細看清楚題目要問的內容,應該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在法科讀到頭昏腦脹時,我習慣做些國文的題目調適心情。公文部分,老師提供的口訣幫助我很多,再來就是把格式熟記,善用題目給的資源,沒意外都能拿到該有的分數。作文分數占了整科國文的60%,相當舉足輕重,是我認為國文這一科投資報酬率較高的部分,我會利用唸書的空檔看一些報紙副刊,教材提供的好文賞析也是寫作文不錯的素材。

    【法學知識與英文】法緒的題目包山包海,是個人認為較難準備的一科,建議可以與專業科目的行政法、民法一起準備,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小法典非常實用,裡面彙整了歷屆試題引用的法條,使我可以快速抓到各法律的重要考點。英文的部分則是利用搭車或睡前等瑣碎的時間看看單字,其他都是吃老本,沒有花時間準備。

    【行政法概要】這一科囊括了較多的法規,部分考點與憲法、法學緒論重疊,剛開始讀起來會有些生澀,多虧老師有體系的教學方式,把艱澀的法條帶入生活化的情境,讓我一步一步建立手感,從點到面慢慢破解考題。在記憶法規之餘,也能搭配老師上課補充的實務見解做記憶,即便遇到生硬的題目,也能透過體系及觀念各個擊破。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國籍與戶政法規是我認為考點較明確的科目,包含戶籍法、國籍法及姓名條例,條文內容不多且重點集中,考題中常出現實務流程或是實例題型。國籍法與戶籍法的部分考點與移民法規重疊,可以一起準備節省時間;姓名條例則條文最少,熟記本法及相關細則就可以應對大部分的考題。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民法的法律條文較繁瑣,建議解題時善用三段論法,分點分段要清楚。準備法緒時可以一邊手寫法條一邊記憶背誦,除了基本的名詞定義題外,民總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及代理都是國考的常客。親屬與繼承編較為生活化,但考點重複的地方較多,多練習考古題可以避免正式考試時不知道如何下筆。

    【移民法規概要】非常感謝老師拯救了我這一科,本來因為法律條文繁多而不知道從何準備,寫題目也是徒增挫折感。幸好老師上課時教我們活用體系表,並善用聯想法多點記憶,在幾週的課程之後我發現這一科其實不難,做題目的正確率也有明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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